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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简介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吉林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质量保函等。

  1.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吉林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履行工程合同方面担保的需要。

  2.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吉林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偿还预付款方面担保的需要。

  3. 投标保函:是指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保证,在投标人(申请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

  4. 质量保函:承诺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即保修期或质保期)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及质量标准而提供的担保。

  业务特点

  1) 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 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适用对象

  1)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对外担保资格以及符合吉林银行出具对外担保条件的客户。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申请开立涉外保函,提交吉林银行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2) 吉林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合法性,同时落实反担保措施。

  业务流程

  1) 申请人申请开立涉外保函,提交我行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2) 我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合法性,同时落实反担保措施;

  3) 我行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开出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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