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金融 > 国际贸易金融 > 国际结算 > 进口信用证

  业务简介

  出口信用证业务指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吉林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来证通知、转通知、转让、审单、寄单索汇、收汇等一系列服务。

  业务特点

  1) 安全性高。银行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风险较低,出口商只要保证单据质量,就可以取得开证行的付款承诺;

  2) 扩大销售市场。在不了解进口商资信状况的情况下,选用出口信用证方式可以在确保货物安全的同时,努力发掘和拓展新兴市场,增加商业机会;

  3) 费用能够转嫁。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一般由进口商承担(可在签订进口合同时明确)。  

  适用对象

  1)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 出口商不了解或不相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需要对方银行提交额外承诺;

  3) 出口商需要向吉林银行申请打包贷款,为准备出口货物进行资金融通。

  业务流程

  注意事项

  1) 您在与进口商洽谈业务时,最好避免“软条款”信用证,同时应确定安全、便捷的索汇路径,以保证安全收汇。

  2) 吉林银行在收汇、结汇、入账等环节将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