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吉田贷是指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抵押,由吉林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二、贷款要素:
(一)额度:统筹考虑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需求与偿还能力、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及流转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抵押率和实际贷款额度。
(二)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我行认可的合法用途。
(三)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四)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可采取利随本清、一次还本分期付息、分期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应当采取分期还款方式。
三、贷款条件: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含),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四)具有较丰富的种植经验和技术,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
(五)已经与发包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并已支付全部土地租金;
(六)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符合抵押登记条件,能够在县级及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发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
(八)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为具备农业企业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设立,经营证照齐全且年检合格,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三)具有较丰富的种植经验和技术,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
(四)已经与发包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并已支付全部土地租金;
(五)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符合抵押登记条件,能够在县级及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发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
(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
(二)发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经营权用于抵押的书面证明;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金支付票据或相关证明;
(四)证明还款能力相关材料(可选择近期银行对账单、家庭资产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还款能力的资料);
(五)已有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含配偶)的有效证照、身份证明、资信证明等基础资料;
(二)发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经营权用于抵押的书面证明;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金支付票据或相关证明;
(四)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对于未满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水、电、税费等能够反映或验证其生产经营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能够证明经营收入或家庭收入的信息资料(如:银行对账单、金融资产证明、购销合同或凭证、仓单、经营企业财务数据信息、收入证明等证明还款能力的资料);
(六)已有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七)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等资料;
(八)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