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行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新增代理销售业务服务收费项目,公示期自2025年9月30日起-12月30日止,自2025年12月31日起正式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收费依据 |
代理销售理财业务 |
代理理财子公司为客户办理申购、认购、赎回、转换、权益转让等产品交易,向理财子公司收取产品的客户维护费、销售服务费等。 |
按协议定价收取 |
合作机构 |
具体参见产品代销合同 |
代理销售保险业务 |
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根据协议约定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用。 |
按协议定价收取 |
合作机构 |
具体参见产品代销合同 |
代理销售实物贵金属业务 |
代理销售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代销手续费按照我行与实物贵金属产品合作商的协议收费价格收取。 |
按协议定价收取 |
合作机构 |
具体参见产品代销合同 |
代理贵金属钱包业务 |
贵金属钱包投资者可以定期定额、主动申购赎回或买入卖出的方式进行黄金投资。 |
按协议定价收取 |
个人客户 |
具体参见 服务协议 |
代理销售基金业务 |
代理基金公司为客户办理申购、认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交易,向基金公司收取基金的客户维护费、销售服务费,向客户收取认购、申购费等。 |
按协议定价收取 |
个人客户/合作机构 |
具体参见各 基金合同 |
代理销售信托业务 |
代理信托公司为客户办理申购、认购、赎回、权益转让等信托计划交易,向信托公司收取信托计划的代理销售服务费。 |
按协议定价收取 |
合作机构 |
具体参见各 信托合同 |
详情请咨询吉林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吉林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666。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