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吉林银行社保卡客户:
为了提升我行社保卡客户办理金融业务的服务体验,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我行决定对即将到期及已过期的社保卡金融功能有效期进行统一延长。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于持有的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的吉林银行社保卡,金融功能已激活且卡状态正常的,我行将自动延长其金融账户的有效期。延长后,您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的社保卡无需办理换卡手续,即可继续正常使用该卡的存款、取款、转账、消费等所有金融功能,社保(医保)功能不受任何影响。
二、服务对象
本政策惠及所有由吉林银行发放的、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的、金融功能已激活且卡状态正常的社保卡客户。
三、延长时限
本次统一延长有效期的时限为 5年。例如,若您的社保卡原有效期为2025年12月,延长后有效期将变更为2030年12月。
四、温馨提示
(一)本次延长仅针对社保卡的金融账户有效期,其社保、医保及身份凭证等功能的使用,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请您妥善保管好您的社保卡及密码,切勿向他人泄露,防范金融风险。
如有任何疑问,详询吉林银行服务热线:400-88-96666,吉林银行始终致力于为您提供安全、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公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