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
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
二、会议形式
鉴于本行股东数量较多,为方便股东行使权利,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吉林银行总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二楼多功能厅(205)。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订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审议《关于修订 <吉林银行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吉林银行股东会议事规则>
3.审议《关于修订 <吉林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吉林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4.审议《关于修订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5.审议《关于陈远玲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6.审议《关于增补陈铁志为吉林银行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刘松为吉林银行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吉林银行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收购双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吉林银行2024年度监管检查及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五、参加会议人员
1.会议公告日登记在册并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表决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表决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均可亲自出席表决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25年7月12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5年7月17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717)。
(二)通讯表决
如无法现场出席,可采取通讯方式表决。
1.法人股东。采取通讯方式表决的,股东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表决票(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自然人股东。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表决票(本人签字)。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7月7日至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经身份核实后,领取会议材料及空白表决票。
拟通讯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25年7月12日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及表决票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5年7月17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
同一表决权不可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表决票可通过专人、邮寄等方式递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此次表决。表决票要素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视为无效票。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如有会议内容所列之外的议题,可于2025年7月8日前以书面方式提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凡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1名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本行的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其表决权暂停行使),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完整填写后方可生效,委托书格式附后。
联 系 人:杨 航 田笑涵
联系电话:0431-84992726 84999213
邮 箱:Dongban@jlbank.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130028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林银行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附件1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持有吉林银行股份股)兹全权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吉林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投票指示如下:
编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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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修订《吉林银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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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修订《吉林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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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修订《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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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陈远玲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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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增补陈铁志为吉林银行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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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增补刘松为吉林银行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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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关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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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吉林银行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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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收购双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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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吉林银行2024年度监管检查及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
注:1.上述审议和选举事项,委托人应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视为放弃投票,受托人不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不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要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本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
法人股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2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铁志,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系本行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行股份。曾任吉林省九台市土地局助理工程师,九台市沐石河镇永安村支农工作队工作人员,吉林省长春市土地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吉林省双阳县新安镇裴家村社教工作队工作人员,吉林省长春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绿园分局局长、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土地监察专员(副局级),长春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副局级),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党组成员,长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长春市二道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委书记、一级巡视员,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副主任。
刘松,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吉林省财政厅国有股权董事,与本行或本行的控股股东(无)及实际控制人(无)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曾任吉林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对外经济合作处科员,吉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驻美分公司项目经理,吉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吉林市船营区政府副区长(挂职),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专职副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以上2位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与本行拟任职务有利益冲突及分散其在本行履职时间和精力的兼职情形,未受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