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吉林银行有未结清的房贷,这次能调整吗?
答:本次调整范围是指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存量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具体包括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或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住房贷款。
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则不进行调整。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2.什么是首套房贷?
答:首套住房贷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贷款发放时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贷款,另一种是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3.首套房贷款需要向银行申请利率调整吗?
答:对于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首套房贷款,不需要您主动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统一对满足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批量调整。特别提醒您,如果您的贷款目前处于逾期或延期还款状态、固定利率或者按基准利率定价、“二套转首套”的情况,还是需要您主动发起申请。如有疑问,请您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或拨打我行官方客服热线400-88-96666咨询。
4.我的首套房贷利率能调到多少?
答: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按照人民银行通知,本次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水平,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因此,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主要是调整加减点。
5.本次利率调整所讲的加减点值是什么?
答: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公告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减点形成,对应当前您的贷款定价表现为:LPR加/减N个基点。2023年8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为4.2%,如银行给您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4%,即LPR加20个基点,20个基点就是加点值;如银行给您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0%,即LPR减20个基点,那么20个基点就是减点值。
6.我办贷款时不是首套房贷,现在如何确认是不是首套房?
答:这个取决于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一是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原贷款发放所在城市无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二是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原贷款发放所在城市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以上可申请“二套转首套”,但需要您主动申请,并向贷款经办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如何向银行申请“二套转首套”?
答:“二套转首套”房贷需要您主动向我行发起申请。您可在2023年9月25日-10月22日内,登陆吉林银行手机银行,通过“我的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套转首套”功能进行线上申请,贷款经办机构将联系您,或您也可主动到贷款经办机构提交符合首套房贷款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我行将进行逐笔审核,并于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统一批量调整。
8.我的首套房贷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按基准利率定价,可以进行利率调整吗?
答:如您的贷款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按基准利率定价,并不在2023年9月25日的集中批量调整范围内。若想进行利率调整,2023年9月25日后登陆吉林银行手机银行,通过“我的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固定转浮动”功能进行申请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后,再进行利率调整。
对于2023年9月25日-10月22日向我行提出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批量调整。
9.我的首套房贷当前为逾期状态,还能办理利率调整吗?
答:为确保您的贷款稳妥完成贷款利率调整,建议您尽快归还当前积欠本息。我行暂不支持对个人住房逾期贷款进行利率调整。如果您的房贷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并在2023年9月21日(含)前归还积欠本息的,我行将于9月25日统一对满足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批量调整。
对于2023年9月25日-10月22日归还积欠本息,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批量调整。
10.我的首套房贷当前为延期还款状态,还能办理利率调整吗?
答:如当前首套房贷为延期还款状态,需延期到期或提前结束,且正常归还贷款本息一期后,可提出申请利率调整。如果您的延期房贷在2023年9月21日前为正常还款状态,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统一对满足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批量调整。
如您的延期房贷在2023年10月22日前为正常还款状态,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如有疑问,请您联系贷款经办机构。
11.2023年10月22日后,还能办理利率调整吗?
答:2023年10月22日后,满足存量首套房利率调整的客户,可登陆吉林银行手机银行,通过“我的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贷款”-“利率调整”向我行进行申请。我行将逐笔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12.银行会告诉我利率调整结果吗?
答: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您,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敬请谅解。您也可登陆吉林银行手机银行,通过“我的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界面利率查询结果为准。
13.除了手机银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利率调整吗?
答:如您不习惯使用手机银行,可到原贷款经办机构办理利率调整申请。特别提醒您,申请时需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4.可以跨行置换存量首套房房贷吗?
答:不可以,本次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仅可向原贷款经办机构申请。
15.银行对我的贷款利率已经进行了批量调整,但是我有异议,该怎么处理呢?
答:我行集中批量调整后,如您存在异议,可于调整日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取消调整。
16.如何获取客户经理的联系方式?
答:您可登录吉林银行手机银行,通过“我的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界面显示出此笔贷款的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姓名及联系方式,如有关于贷款的任何问题,均可联系您的专属客户经理。
后续,我行将基于大家集中关注的问题持续更新相关问答,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