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期限
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吉林银行总行(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吉林银行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吉林银行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吉林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吉林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吉林银行监事会对监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6.审议《吉林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7.审议吉林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8.审议《吉林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9.审议《吉林银行董事会经费2022年度使用情况和2023年度使用计划的报告》;
10.审议《吉林银行2022年度主要股东履行义务情况评估报告》;
11.审议《吉林银行2022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12.审议《吉林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13.审议《吉林银行2022年度不良资产处置专用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参加会议人员
1.会议公告日登记在册并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授权委托
凡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1名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本行的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其表决权暂停行使),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完整填写后方可生效,委托书格式附后。
六、出席证明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23年4月21 日前将上述资料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21层)进行资格确认。
联 系 人:战玉婷 李夕林
联系电话:0431—84992752 84999341
传 真:0431—84999958
吉林银行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委托书格式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吉林银行股份 股)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吉林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投票指示如下:
编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吉林银行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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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林银行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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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吉林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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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吉林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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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吉林银行监事会对监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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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吉林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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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吉林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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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吉林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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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吉林银行董事会经费2022年度使用情况和2023年度使用计划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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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吉林银行2022年度主要股东履行义务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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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吉林银行2022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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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吉林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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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吉林银行2022年度不良资产处置专用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注:1.上述审议和选举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要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本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
法人股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