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成立

  磐石吉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是由吉林银行作为发起行,经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首批村镇银行之一。自2007年3月成立以来,在吉林银行的领导下、在磐石市委、市政府及广大客户的支持下,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和整体水平都得到了快速发展。经过十多年的奋力拼搏,我行已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着有力支持的主要金融机构。

  成立之初,我行仅有一个营业网点,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营业网点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截至目前,我行总行内设8个部门(计划财务部、合规审计部、综合管理部、业务发展一部、业务发展二部、资产保全部、风险管理部、个人金融部),各部门设置总经理一职,负责本部门的经营管理工作;下设营业部及9家支行(红大支行、前景支行、阜康支行、开发区支行、新城支行、烟筒山支行、红旗岭支行、明城支行、城南支行),各网点设置行长、副行长职务,负责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我行各部门、各支行编制职数与实际人员配备合理,业务范围覆盖全市区及三个乡镇,现有服务实体经济及为实体经济融资的能力大幅度提升。

  我行借助吉林银行的各项业务系统,现开展了多项中间业务,其中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医保、社保缴费,代发财政工资、代发企业工资,供热费代收、物业费代收等。我行与市医院、市中医院合作,完成了银医通的上线工作,使我行成为磐石辖内代办服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银行。今年我行将发展新的中间业务,以促进新的利润增长点——预计增加“二手房”交易系统、新增交通罚款缴费功能,进一步扩大中间业务的服务范围,最大程度发挥中间业务对利润增长的拉动作用。

  我行董事会科学部署,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各专门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议事流程,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安全稳健运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稽核,有效履行监事会的职责;高管层带领全体员工,按照金融法律法规及我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有效控制风险,推动各项业务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