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
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
二、会议形式
鉴于本行股东数量较多,为方便股东行使权利,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6年6月30日上午9:00,吉林银行总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二楼多功能厅(205)。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吉林银行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吉林银行董事会经费2025年度使用情况和2026年度使用计划的报告》;
3.审议《吉林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4.审议《关于发行科创金融债券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
6.审议《吉林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7.审议《吉林银行2025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8.审议《关于选举董竹为吉林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宋玉臣为吉林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冯永琦为吉林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12.审议《关于修订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3.审议《关于修订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办法> 的议案》;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办法>
14.报告《吉林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15.报告《吉林银行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16.报告《吉林银行2025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五、参加会议人员
1.会议公告日登记在册并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
2.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表决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表决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均可亲自出席表决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26年6月19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6年6月29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717)。
(二)通讯表决
如无法现场出席,可采取通讯方式表决。
1.法人股东。采取通讯方式表决的,股东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表决票(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拟通讯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须于2026年6月19日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表决票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6年6月29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
2.自然人股东。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表决票(本人签字)。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6月10日至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经核实身份后,领取会议材料及空白表决票。自然人股东须于2026年6月19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及表决票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6年6月29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
同一表决权不可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表决票可通过专人、邮寄等方式递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此次表决。表决票要素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视为无效票。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如有会议内容所列之外的议题,可于2026年6月20日前以书面方式提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凡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资格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1名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本行的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其表决权暂停行使),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完整填写后方可生效,委托书格式附后。
联 系 人:杨 航 谢芳茹
联系电话:0431-84992726 84999912
邮 箱:Dongban@jlbank.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130028
附件:1.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
委托书
2.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
吉林银行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吉林银行股份 股)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吉林银行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投票指示如下:
| 编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吉林银行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
|||
| 2 |
吉林银行董事会经费2025年度使用情况和2026年度使用计划的报告 |
|||
| 3 |
吉林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
|||
| 4 |
关于发行科创金融债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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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 |
|||
| 6 |
吉林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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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吉林银行2025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
|||
| 8 |
关于选举董竹为吉林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9 |
关于选举宋玉臣为吉林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10 |
关于选举冯永琦为吉林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订《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2 |
关于修订《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3 |
关于修订《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办法》的议案 |
注:
1.上述审议和选举事项,委托人应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视为放弃投票,受托人不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 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不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会上提出的其他需要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 本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
法人股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件2
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
董竹,女,汉族,1968年2月出生,1990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8年获得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应用金融系党支部书记,不存在与本行拟任职务有利益冲突及分散其在本行履职时间和精力的兼职情形,与本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曾任长春文理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原长春邮电学院)管理系讲师,吉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管学院(原商学院)教授。
宋玉臣,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不存在与本行拟任职务有利益冲突及分散其在本行履职时间和精力的兼职情形,与本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曾在吉林工商学院财政系工作,任吉林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冯永琦,男,蒙古族,1983年6月出生,200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2年6月获得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学位。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金融系教工党支部书记,不存在与本行拟任职务有利益冲突及分散其在本行履职时间和精力的兼职情形,与本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曾任深圳市新天下集团神舟电脑有限公司国际采购员,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
(初审:原祎鸣 复审:孟凡娜 终审:宫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