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蛟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吉林银行于2024年9月13日以收购设立方式合并蛟河吉银村镇银行并承继蛟河吉银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征信授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蛟河吉银村镇银行依法解散并注销,并以蛟河吉银村镇银行为基础新设吉林银行蛟河支行。
根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要求,您原由蛟河吉银村镇银行报送的征信信息拟于2025年5月13日起正式改为由吉林银行报送。若您在约定还款日(T日)未进行还款,吉林银行会在约定还款日下一日(T+1日)将您的不良信息上报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蛟河吉银村镇银行业务
尊敬的客户您好:截止20XX年X月XX日,您于20XX年X月在原蛟河吉银村镇银行办理的借据尾号为XXXXXX的贷款已逾期,为避免产生更多的罚息和复利,请立即归还,已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我行将上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若已存款请忽略此信息。详询经办机构或客户经理或400-88-96666。
二、2024年9月13日后新发生吉林银行蛟河支行业务
尊敬的客户您好:截止XXXX年XX月XX日您借据尾号为XXXXXX的贷款已逾期,为避免产生更多的罚息和复利,请立即归还,已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我行将上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若已存款请忽略此信息。详询经办机构或客户经理或400-88-96666
请珍爱征信记录。如有疑问可咨询400-88-96666。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