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等新金融工具准则文件规定,我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我公司将切实履行产品管理人职责,积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理财产品的支持与信赖!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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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等新金融工具准则文件规定,我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我公司将切实履行产品管理人职责,积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理财产品的支持与信赖!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