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吉林银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7日

  一、会议时间、期限

  2021年8月2(星期一)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吉林银行总行(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吉林银行资本补充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人员

  1.会议公告日登记在册并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授权委托

  凡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1名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本行的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其表决权暂停行使),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完整填写后方可生效,委托书格式附后。

  六、出席证明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21年8月2日前将上述资料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21层)进行资格确认。

   人:战玉婷  王珩

  联系电话:043184992752  84999655

  传    真:043184999276 

  邮    箱:zhanyuting2007@126.com

  吉林银行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附件:委托书格式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吉林银行股份          股)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的吉林银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投票指示如下:

编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吉林银行资本补充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和选举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要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本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

  

  法人股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自然人股东(签字):       

  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