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18〕222号)的相关规定,吉林银行将调整代理交通银行贵金属钱包业务中积存金购买交易的最小业务单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代理交通银行贵金属钱包业务调整事项
自2020年1月1日起,吉林银行代理交通银行贵金属钱包业务中积存金购买交易的买卖最小业务单位调整为1克;“按金额”定投计划每期起点金额调整为400元;已有的每期定投金额小于400元的定投计划,将不再自动扣款,连续五个扣款周期扣款失败,该定投计划将自动终止。在五个扣款周期内当定投计划金额修改为大于或等于400元后,定投计划将恢复扣款。
二、重要提示
为确保您的投资不受影响,请您及时登录吉林银行手机银行,修改您的贵金属钱包积存金定投计划。如有疑问,敬请垂询吉林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666。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