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原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期满,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公司对2013年吉林银行年度决算审计机构进行了公开选聘,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以下简称“大信吉林分所”)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大信吉林分所是经吉林省财政厅(吉财会〔2002〕264号文件)批复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是吉林省规模较大、实力较雄厚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其总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设在北京。在“2013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中,该所以全省排名第二的成绩获得 A1类综合评价。

  大信吉林分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经验和金融企业、国家大中型企业审计工作经验,已经形成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基建预(结)算、管理咨询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格局。

  目前,大信吉林分所共有人员8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8人,该所部分专业人士曾荣获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授予的行业领军人才、高级专家等荣誉,该所审计、会计人员实践经验丰富,整体素质较高。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用大信吉林分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