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吉林银行增资扩股方案》。2019年5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银保监局”)印发《吉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吉林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吉银保监复〔2019〕326号),同意本行增资扩股方案。2019年7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核准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63号),同意本行增资扩股方案。
根据工作实际,为尽快完成资本补充,支撑业务稳健发展,本次增资扩股采取分批方式进行,前两批共发行股份23.6亿股,募集资金82.6亿元。截至2020年12月28日,本行第三批增资扩股资金22.4亿元全部募集到位,龙翔集团、长春润德实业等5家投资者认购吉林银行股份共计6.4亿股。12月30日,吉林银保监局印发了《吉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吉林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吉银保监复〔2020〕457号),同意本行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26,976,248.41元变更为人民币10,066,976,248.41元。本行此次增资扩股工作圆满收官,合计发行股份30亿股,募集资金10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2021年1月20日,本行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