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原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期满,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公司对2018年吉林银行年度决算审计机构进行了公开选聘,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目前,中审众环为中部地区规模最大、在国内业界享有重要影响力、能够提供多资质和全方位服务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型专业服务集团,目前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3名、国内品牌会计师事务所第9名。截至2017年10月,中审众环常年服务的A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金融企业、新三板等核心企业500余家。
中审众环管理科学,网络布局完善,人才体系健全。截至2017年10月,事务所拥有员工近4,0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200余人,国家会计领军人才10余人,省部级以上各类专家库成员40余人。在北京、广州、上海、云南、吉林等国内多个省、市设有26家高度一体化运营分支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例会审议通过,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