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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金融

  方案简介

  涉农金融服务方案是指通过与国内知名化肥厂商合作,贸易融资服务辐射其供应链中下游承销商,以货权为核心厂商的质押回购模式为主体开展业务,为化肥行业各个供应链条提供高效、便捷地服务。

  业务特点

  1) 借款人可申请循环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循环使用;

  2) 以较少的自有资金完成商品采购;

  3)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适用对象

  国内知名化肥厂商及其网络经销商。

  涉农金融服务方案包括以货权为核心厂商的质押回购模式、票面差额回购模式、基于货权控制的差额回购模式。现阶段,经营单位应以“货权为核心厂商的质押回购”业务模式为主开展营销工作。

  质押回购模式

  货权为核心厂商的质押回购模式,即我行融资项下,核心厂商收到货款,将化肥发送至指定地点而不改变货权(权属人为核心厂商),监管商实施监管,我行向核心厂商及监管商提示保证金到账情况,核心厂商向监管商发出指令释放对应化肥商品。融资到期,就承销商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与保证金差额部分或未归还贷款部分,由核心厂商回购或退款的业务模式。

  票面差额回购模式

  票面差额回购模式,即我行融资项下,我行承兑以承销商为出票人、核心厂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承销商向核心厂商采购化肥商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销商未存足保证金部分,由核心厂商对已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额度与保证金差额部分回购或予以退款。此业务模式不涉及监管商。

  基于货权控制的差额回购模式

  基于货权控制的差额回购模式,即我行融资项下,我行承兑由承销商签发、核心厂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我行根据保证金存入情况向核心厂商发出发货指令。授信到期,如承销商未存足保证金,由核心厂商对已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额度与保证金差额部分回购或退款。此业务模式不涉及监管商。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向吉林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根据不同操作模式签订相关业务协议;

  3) 办理开票等相关手续;

  4) 票据到期吉林银行以借款人保证金账户与结算账户款项解付票据。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