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Ⅱ类结算账户限额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付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20〔1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个人结算账户服务,方便您使用电子渠道办理业务,我行决定在2020年6月1日起,临时调整个人Ⅱ类银行结算账户限额,即从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由1万元调整为5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由2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由1万元调整为5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由2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如需升级为Ⅰ类银行结算账户,您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届时未升级为Ⅰ类的银行结算账户,我行将根据现行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要求调整回原限额。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吉林银行客服电话:4008896666
特此公告。
吉林银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