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个人贷款客户:
我行已发布《吉林银行关于存量人民币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结合我行总体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转换范围
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
固定利率贷款、公积金委托贷款、到期日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贷款不纳入转换范围。
二、转换规则
转换时保持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进行等价转换,并按《公告》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其他个人贷款以转换日最近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转换方式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我行已按《通知》安排,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若您希望执行固定利率,请在2020年8月31日前联系您的经办客户经理或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6666(省内)4008896666(全国)处理。
(二)其他个人贷款
2020年8月31日前,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线上操作进行转换。
特此通知。
吉林银行个人信贷部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