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分行获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9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近日,经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审认定,吉林银行通化分行喜获吉林省2013-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在创新发展、经营转型的进程中, 通化分行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提升社会形象、丰富发展内涵的重要目标。尤其是2015年,全行各级党群组织齐抓共管,坚持以习近平系列讲话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项活动为契机,围绕“创新发展、经营转型、队伍建设、精细化管理、严控风险”的工作重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加强干部员工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按照《吉林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各项要求,着力在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理念、树立道德风尚、丰富创建内涵、改进工作作风和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经营管理素质,积极营造了“学习型分行、学习型机关”的良好氛围;通过强化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廉洁自律,弘扬优良作风,为保持经营稳定保驾护航;通过创新发展和经营转型,打造一流社区银行金融服务品牌;通过建立健全风控机制,牢固树立金融合规风险意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构建优秀企业文化,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实现了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双丰收。截至2015年末,通化分行各项存款余额141.2亿元,向区域经济建设投放信贷支持近百亿元。
实践证明,通化分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发挥了凝聚干事创业共识,激发艰苦奋斗激情的作用。文明创建工作为促进通化分行稳健转型发展起到了应有作用,使通化分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魏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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