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账单分期是指账单日次日至到期还款日前一日期间,持卡人向我行申请将已出账单一定人民币消费金额办理分期偿还。申请金额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已出账单中人民币消费总金额(不含取现、分期付款以及我行规定的其它交易)的90%。

  业务优势

  申请便捷——网站、短信、电话随时办理,实时知晓申办结果

  期数灵活——3、6、9、12期等多种期数供您选择

  金额自选——最高可达账单余额90%,一次打包申请

  还款轻松——首期本金和手续费记入下个月账单,享受更长免息期

  自由消费——信用卡消费均可申请

  申请渠道

  1. 电话申请

  2. 网上申请

  3短信申请

  手续费收取标准

信用卡账单分期手续费率

期限

3期

6期

9期

12期

单期费率

0.80%

0.75%

0.70%

0.65%

年化费率 14.34% 15.27% 14.87% 14.09%

  注:每月手续费=分期总金额*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参考示例

  王小姐的账单日是每月15日。1月15日出账单后,当期账单全部应还款额为10000元(均为人民币消费金额),王小姐觉得还款有些压力,在1月25日致电吉林银行,申请对全部应还款额中的9000元(10000×90%)办理9期账单分期,申请获得通过。她每月账单情况如下:

账单月

当期应还款额

1月

1000元(当期账单全部应还款额-账单分期金额)

2-10月

每期分期本金

每期分期手续费

每期分期应还款额

1000

63

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