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及投诉热线: 0514-89689199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资本管理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

2024年度资本管理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小于100亿元人民币且境外债权债务余额为0的商业银行,适用于第三档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2024年末,江都吉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23.13亿元,本行适用第三档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

《第三档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规定适用第三档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披露内容为关键审慎监管指标、频率半年;资本构成、频率年度。

截至2024年末,本行总资本净额30542.75万元,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7604.89万元,其他资本净额2937.86万元,具体构成明细详见附表。

附表:资本构成

附表

资本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数额

1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18000.00

2

留存收益

9605.99

2a

盈余公积

1389.26

2b

一般风险准备

5241.27

2c

未分配利润

2975.46

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0.00

4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27605.99

5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0.00

6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扣除递延税负债)

1.10

7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0.00

8

损失准备缺口

0.00

9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0.00

10

持有的金融机构一级资本工具

0.00

11

监管规定的其他应从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

0.00

12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27604.89

1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7604.89

14

监管认可的其他资本工具

0.00

15

超额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2937.86

16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资本

2937.86

17

持有的金融机构二级资本工具

0.00

18

持有本银行或第三档商业银行的其他资本工具

0.00

19

监管规定的其他应从其他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

0.00

20

其他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0.00

21

其他资本净额

2937.86

22

总资本净额

305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