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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基本情况简介
1.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舒兰吉银村镇银行
英文全称:SHULAN JIYIN COUNTRY BANK CO.,LTD
英文简称:SHULAN JIYIN COUNTRY BANK
1.2.注册办公地址:吉林省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
1.3.法定代表人:赵守斌
1.4.董事会秘书:王玉
1.5.联系方式
   址:吉林省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
   话:0432~68277662
   真:0432~68277636
1.6.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注册日期:2011年11月28日
公司注册地点: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584622304Y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17H322020001
1.8.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
1.9.【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
本行总行共设业务发展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资产保全部、监察部6个部门。本行下辖1个营业部,5个支行,经营机构总数6个。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行拥有正式在职员工总数为98人。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名称及地址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1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

2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河支行

舒兰市滨河大街1766号

3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城支行

舒兰市第四小学北侧

4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行

舒兰市平安镇李润福开发楼

5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舒支行

舒兰市吉舒舒馨家园4号楼北侧

6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营支行

舒兰市上营镇上森林海家园11号楼

1.10.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2.主要财务会计信息
2.1截至报告期末前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19年

2020年

营业收入(万元)

7348.13

7327.20

营业支出(万元)

6446.43

6750.90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71.34

-33.73

利润总额(万元)

830.36

542.57

净利润(万元)

621.39

401.69

总资产(万元)

217243.95

263879.27

总负债(万元)

198820.69

245054.32

股东权益(万元)

18423.26

18824.95

存款余额(万元)

167887.25

232673.13

贷款余额(万元)

127630.83

186682.70

每股收益(元)

0.12

0.08

每股净资产(元)

3.68

3.76

资本利润率(%)

0.53

2.16

资产利润率(%)

0.05

0.17

成本收入比例(%)

53.34

57.96

 

2.2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项目

2020年

营业利润(万元)

576.30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33.73

利润总额(万元)

542.57

净利润(万元)

401.69

 

2.3存款。2020年末,各项存款余额232673.13万元,较年初增加64785.88万元,增幅38.59%。
2.4贷款。2020年末,贷款余额186682.70万元,较年初增加59051.87万元,增幅46.27%。
2.5不良贷款。202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2560.28万元,较上年底增加939.11万元;不良贷款占比1.37%,比上年度增加0.1个百分点。
2.6收入和费用。2020年末,各项收入15026.81万元,同比增加2350.31万元,增幅18.54%;费用总额4238.02万元,同比增加330.89万元,增幅8.47%。
2.7本年利润。2020年净利润401.69万元,拔备前利润2957.65万元,同比减少316.52万元、降幅9.67%。
3.风险管理信息
3.1报告期末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主要风险指标

2020年末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18824.95

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18824.95

资本净额(万元)

20823.3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04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04

资本充足率(%)

11.18

贷款拨备率(%)

4.12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300.73

不良资产率(%)

1.05

不良贷款率(%)

1.37

存贷比例(%)

80.23

流动性比例(%)

112.49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4.86

授信集中度(%)

4.86

 

以上主要风险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监管标准。
3.2信用风险
3.2.1信用风险状况:2020年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186682.70万元,较年初增加59051.87万元,较年初增幅46.27%。其中涉农贷款172321.22万元,增加69664.55万元,增幅67.86%。不良贷款余额2560.28万元,占比1.37%,分别较年初增加939.11万元、上升0.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金额和占比较年初略有上升,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3.2.2管控措施:作为村镇银行,本着“面向三农,服务小微”立行初衷和市场定位,始终坚持审慎的业务发展态度,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业务发展模式;保持相对较小、合理的利差空间,确保存、贷款业务稳健发展,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和在助力地方经济上的良性循环。
3.3流动性风险
3.3.1流动性风险状况:截至2020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为112.49%,核心负债依存度78.48%,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2.99%,存贷款比例为80.23%。同时每季对流动性风险进行了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本行有关流动性指标均符合银监会评级指标相关规定,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3.3.2管控措施:每日通过业务状况表中的数据,报送前一天头寸报表,达到监测流动性数据的目的;通过与发起行及其发起的村镇银行之间签订的《流动性支持协议》,来拓宽主动负债渠道;通过定期的流动性监控和主动提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预防期限过度错配、资金来源稳定性不足;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处置措施,并组织演练,提高对流动性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
3.4市场风险
3.4.1市场风险状况:报告年度,本行尚没有开展外汇业务、黄金业务,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存贷款利率风险。本行严格遵守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政策,实行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制定了市场化利率政策,能最大限度地规避利率风险。
3.5操作风险
3.5.1操作风险状况:从常规检查、合规检查、案防督导等检查情况看,辖内未发生操作风险方面的案件和损失。
3.5.2管控措施:建立了操作风险组织架构,明确了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及内审部门职责;完善了授权管理和审批制度、规范强化了案防管理;通过匿名填写行为排查表、员工大额交易流水定期查询、定期排查员工征信等手段规范员工行为,树立健康企业文化。
3.6声誉风险
3.6.1声誉风险状况:2020年度本行未发生由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险事件。
3.6.2管控措施:网点对服务产品价格进行公示,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各项措施;利用LED屏、大厅电视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员工对外不评价、不传谣、不信谣,维护我行荣誉;统筹开展全行各项业务,留足备付资金,加强流动性管理;畅通汇报渠道重视舆情管理,持续加强自身品牌和百姓口碑建设。
3.7国别风险。目前国家整体形势稳定,本行所处地理位置以及业务经营范围使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遭受因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重大事件等国别因素影响造成损失的风险。
3.8内控建设及内审工作情况
3.8.1内控建设情况:现有内部控制设计基本满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监管要求,以及我行发展战略要求;控制措施及方法基本适应控制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控制效果。全行员工内控意识明显增强,“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以及“价值创造导向”的内控理念逐步树立,在规范管理、审慎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各项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
3.8.2内审工作情况:将内部审计检查作为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客观地对全行风险管理水平进行整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目前执行定期内审为季度全面检查和按月查库。通过现场确认、下发通报、整改上报、情况复核,达到对业务薄弱环节的充分揭示和持续完善,有效地规范了内部管理,加强了内部控制,消除了风险隐患。
4.公司治理信息
4.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本行股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履行作为投资者责权的最高权力机构。报告期内,依法召开了1次会议,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都符合有关法律及规章的要求,广大股东依法合规地履行了作为出资人的职权和义务。
4.2董事会
4.2.1董事会基本情况。本行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分别为赵守斌、杨淑英、唐文涛、于忠利、仇海涛。董事会下设7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贷款审查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1

赵守斌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

杨淑英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长

3

唐文涛

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  局长

4

于忠利

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 党委书记

5

仇海涛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吉林吉泽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4.2.2董事会履职情况。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2020年共计召开董事会4次,较好的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决议;二是按规定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宜,依法做出经营决策;三是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邀请监事长列席每次董事会会议;四是对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适时评估,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明确授权,自觉遵守章程和议事规则,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决策支撑作用。
4.3监事会
4.3.1监事会基本情况。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成员3人,分别是刘辉、彭跃强、王琪。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1

刘辉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长

2

彭跃强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长助理

3

王琪

吉林房产段  会计

4.3.2监事会履职情况2020年共计召开监事会4次,监事会较好地履行了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职能。一是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列席了每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董事会提案时,充分发表意见;二是按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三是监事会对全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外部监事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职,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及存款人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外部监事的监督职能。
4.4高级管理层
4.4.1高级管理层基本情况。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2名副行长、1名董事会秘书、1名风险总监组成。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1

杨淑英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长

2

唐剑锋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行长

3

马春莲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行长

4

王玉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5

金刚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总监

4.4.2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
本行的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能够认真履行董事会决议,2020年共计召开行务会共计23次,严格按照董事会拟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依法合规地组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4.5公司治理整体评价
2020年度,本行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梳理和健全了公司治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人治理要求,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自觉遵守章程和议事规则,开展公司治理各项工作,适时召开各项会议,其中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4次监事会会议。在公司治理过程中,本行能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格运作程序,强化决议执行力,充分发挥“三会一层”的管理、决策和监督职能,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5.年度重大事项
5.1最大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质押冻结

1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22010170255776XN

2550

51

2

贾诚

220202196504011216

500

10

冻结

3

马知茹

220102196302262222

200

4

4

杨学农

210222197204044735

200

4

5

韩大力

222401197212040614

200

4

6

王延广

220281196405290016

200

4

7

舒兰市宾馆

912202834126734045

125

2.5

8

陈铁成

220223197410280016

125

2.5

9

王琪

220281196912010066

125

2.5

10

刘义敏

220223197803118028

125

2.5

 

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质押冻结

1

贾诚

220202196504011216

500

10

冻结

2

马知茹

220102196302262222

200

4

3

杨学农

210222197204044735

200

4

4

韩大力

222401197212040614

200

4

5

王延广

220281196405290016

200

4

6

陈铁成

220223197410280016

125

2.5

7

王琪

220281196912010066

125

2.5

8

刘义敏

220223197803118028

125

2.5

9

郑峰

230302198201224034

125

2.5

10

李立

220104195604181821

100

2

注:2020年10月27日,经2019年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原股东魏丽君持股比例2.5%(持股金额125万元)全部转让给刘义敏,双方已签署转让合同(合同号:吉股转字2020年331号),已提交银监会审批,审批暂未通过,工商登记暂未变更。
5.2股权结构

类别

持股数额(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2775

55.50

自然人股

2225

44.50

合计

5000

100

 

5.4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至报告期末,本行总股本为5000万股,司法冻结股权500万股,占全部股权的10%。无股权质押情况。
5.5股金分红
2020年度,根据我行经营情况及监管指标完成情况,我行2020年不对股东进行分红。
5.6关联交易情况
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及《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我行合理确认了关联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不存在对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不存在以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不存在为关联方授信情况;我行董事会按年向股东会报送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本年度无一般关联交易及重大关联交易。
6.重大承诺事项
6.1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6.3报告期内,未接收抵债资产。
6.4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6.5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6.6报告期内,服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规定收费的情况。
6.7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承诺事项。
以上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守斌
                          行  长:杨淑英
                          监事长:刘  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