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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吉银村镇银行春耕备耕工作“三张清单”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9日

为解决春耕备耕信贷业务中常见的基层审批不敢放、客户申请手续繁琐、信贷员操作顾虑多三大痛点,最终实现资金精准、快速地投向农业生产,珲春吉银村镇银行特制定春耕备耕工作“三张清单”。

一、春耕备耕信贷服务授权清单

目前,珲春吉银村镇银行仅在珲春市区内设立三个网点,包括总行、龙源支行及新安支行,信贷业务统一由总行业务部门进行管理。总行各部门及支行可受理客户信贷业务申请并报送至总行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安排信贷客户经理对客户开展贷款调查,行内审议通过后上报发起行吉林银行延边分行、吉林银行总行,经二级审核备案通过后进行发放。

二、春耕备耕信贷服务授信清单

(一)准入条件

主体资格:借款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年龄在18(含)-60周岁(含)。

经营用途:有真实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信贷资金真实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以及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等春耕备耕生产活动。

信用记录:借款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材料

1.借款人和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证明材料;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籍证明材料。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户籍证明、当地长期居住证明;

长期居住证明可以是房产证、购房合同、一定年限的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手续、暂住证等;

3.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

4.种植资格证明材料;

5.本行查询的征信报告,且征信有效期为一个月;

6.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时限

贷款受理:线下申请,当天响应。

贷款调查:客户经理上门调查,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实。

审批与放款:我行行内审议通过后上报发起行吉林银行延边分行、吉林银行总行,经二级审核备案通过后进行发放。

续贷办理:对于存量春耕贷款,需提前1个月主动与客户沟通,符合条件的采用“无还本续贷”,实现资金无缝对接。

三、春耕备耕信贷服务尽职免责清单

(一)正面清单(尽职情形——予以免责)

信贷人员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可认定已履职,免除相关责任:

政策响应类: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求,为保障粮食安全、支持春耕生产而发放的低利率、准入门槛较低的定向扶持性贷款,且操作流程合规的。

不可抗力类: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如倒春寒、洪涝)、重大动植物疫病(如病虫害、禽流感)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农户绝收、经营失败,致使贷款无法归还,且信贷员在灾后及时进行了现场核实与风险预警的。

合规操作类:严格按照“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履职,虽经认真核查但仍未能发现隐性风险(如借款人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故),且有相关调查记录和证明材料的。

(二)负面清单(失职情形——不得免责)

信贷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贷款是否形成风险,均应追究责任:

弄虚作假:与借款人恶意串通,编造种植养殖数据、虚报土地承包面积、伪造购销合同,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

吃拿卡要:在办理春耕贷款过程中,以“手续费”、“辛苦费”名义向农户索取财物,或搭售化肥、种子等商品的。

违规操作:未落实面谈面签制度,导致贷款被冒名挪用;或明知贷款资金将用于非农业生产(如赌博、高利贷等)仍予放贷的。

贷后失职:发现农户将春耕资金挪作他用(如购买理财、偿还高利贷),或发现农户经营出现重大变故(如主要劳动力失联),未及时报告并采取冻结额度等风险控制措施的。

数据造假:为了完成业绩考核,诱导不具备还款能力的贫困户或农户“户贷企用”,导致贷款形成不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