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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4日

各位股东、董事:

现将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831日上午10时00分,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会议地点

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总行议室(双阳区双阳大街区委西侧)。

三、参加人员

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12月31日登记在册股东参加会议。

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四、会议议题

议案1:关于审议《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审议《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审议《关于研究和决定被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议案

议案4:关于审议《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吸收合并后解散方案》的议案

议案5:关于审议《关于研究和决定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遗留业务处置及风险控制方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审议《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2026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预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审议《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五级分类调整》的议案。

五、其他事项
      (一)股权登记日于2025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各位股东委托他人(股东代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请妥善填写附后的《授权委托书》,并2026820日前将其传真至本行综合管理部,股东代表参加会议时提交正式《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二)会议当天,股东应持股东证、身份证到会议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应持股东证、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会议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三)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证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各位股东若对本次会议议案有意见,2026818日前通过指定联系方式反馈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梅
联系电话:0431-81978771

移动电话:15948262399

传真:0431-81979991
(六)本会议资料会议现场不再另行发放。